一、 購進中藥材均必須是真品,應符合《中國藥典》一部該品種項下【來源】、【性狀】、【鑒別】等檢查的相關規定,不符合者按假貨處理。
二、 中藥材中不得攙假,混雜偽品,一經發現,作假貨處理。
三、 水分檢查應符合企業內控標準(見附表),超過標準按規定扣除超出的部分。對超過標準5%以上,且在近期不能使用的、不利于長時間貯藏的品種應即時退貨、換貨,以防霉變等。
中藥材檢測儀器——廈門易仕特儀器有限公司專業研發
主要技術參數:
型號 | ST-101A |
量程(g) | 110-0.001 |
可讀性 | 0.01% |
測量結果顯示模式 | 水分和干重含量% 、 ATRO干重、ATRO濕重、實時溫 |
操作溫度要求 | 常溫下 |
秤盤尺寸(mm) | Φ90 |
開機預熱(分鐘) | 20-30 |
波特率 | 9600 |
顯示器 | 彩色TFT大屏幕全屏觸摸 |
加熱溫度范圍(℃) | RT~~200 |
濕度顯示模式 | 相對濕度 |
電壓功耗 | AC220V 50HZ 1W(zui大功耗480W) |
設定時間 | 0-120分鐘 |
打印 | 熱敏打印(外置),輸出打印結果 |
外形尺寸(長*寬*高)(mm) | 325mm×195mm×195mm |
四、 統貨類中藥材中的泥沙、雜質及非藥用部位應符合下列標準:花類、果實類、種子類、菌類應≤2%,葉類≤3%,全草類、根莖類≤5%。礦物類≤5%。
飲片類中藥材應符合下列標準:花類、果實類、種子類、菌類應≤1%,葉類≤2%,全草類、根莖類≤3%。礦物類≤3%。
對于藥典規定必須加工的根莖類藥材(如白芍、丹皮、山藥等)應≤1%。
對貴細藥材(如人參、三開、川貝母等)≤1%,超出標準按規定扣除超出的部分。
五、 中藥材不得有霉爛變質現象,爭取采購新貨(1年以內)。當場發現霉爛變質、走油、變色、泛糖、蟲蛀等情況超過≤5%,應作退貨、換貨處理(若≤5%,車間容易挑選的,可折扣使用)。
六、 購進的中藥材原則上應是統裝貨,低于統裝貨標準的,尚能勉強使用的,可作為退貨、換貨或降級處理。個別根莖類藥材(如甘草),其須根量(甘草≤0.6cm)應不得過20%,如超過者應作退貨、換貨處理。在20%以內的部分按降格處理。
七、 山茱萸、牡丹皮、薄荷腦、益母草、人參、厚樸采購質量含量要達標。 八、 對于特殊藥材的采購按約定執行。
九、所有購進藥材標識、標牌必須完整,包裝必須完好、無破損